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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推行一机多票系统 | ||||||||||||||||
| 发布时间:2006年03月10日 | ||||||||||||||||
为加强增值税管理,堵塞税收漏洞,总局决定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的普通发票纳入增值税防伪税控系 统管理,日前,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推行增值税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的通知》(国税发[2006]78号), 决定自2006年6月中旬开始统一推行增值税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并下发《增值税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推行 方案》明确相关事项。 根据《增值税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推行方案》规定,增值税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的推行范围有:原则 上已经使用防伪税控开票系统的企业全部推行一机多票系统;商业零售企业、经销水、电、气、暖的企业可自 行决定是否使用一机多票系统;新认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直接推行一机多票系统(不纳入推行范围的除外) 。该方案将分三个阶段进行进行: 第一阶段:推行月开具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量在630份以下Windows版企业(全国约143万户)。 第二阶段:推行月开具专用发票量和普通发票量在630份以上的Windows版企业(全国约1万户)企业。这部 分企业既可以更换成64K容量的IC卡,也可以不换卡而多次抄报税,具体方式由企业自行选择。 第三阶段:再推行Dos版企业(全国约22万户)。 此外,国家税务总局还同时下发《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的公告> 的通知》(国税发[2006]79号),要求各地税务机关要将该《公告》张贴于所有办税服务厅内,向纳税人进行 公示。据介绍,推行一机多票系统,就是将纳税人目前使用的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升级为一机多票系统,纳税人 不需另外购置税控收款机,便可通过同一套设备(包括计算机、打印机等通用设备及金税卡和税控IC卡等专用 设备)既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又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并可利用同一套计算机系统、相同的操作方法进 行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的领购、开具、抄报税等项工作,避免了因税控装置(即防伪税控开票系 统和税控收款机)的重复配置带来的培训、操作和管理等方面的麻烦。另外,根据广大纳税人多年来使用防伪 税控开票系统的反映以及为适应公民身份证号码位数增加的变化需要,一机多票系统在购票、开票、统计、管 理等方面新增或改进了二十多项功能,更加符合纳税人经营管理的需要。无论是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增值税 普通发票,纳税人的开票操作都更为便捷。利用此次推行一机多票系统的机会,防伪税控系统服务单位将对纳 税人的计算机、金税卡、IC卡和开票软件免费进行一次检查和维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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